桂林市临桂区医疗机构关于开展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议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生产商: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卫药政发【2016】5号)要求,桂林市临桂区医疗机构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目录的药品议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议价主体
议价主体为:采购联合体,包括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临桂区人民医院)、临桂区妇幼保健院、临桂区六塘镇中心卫生院、临桂区五通镇中心卫生院、临桂区两江镇中心卫生院、临桂区会仙镇中心卫生院、临桂区临桂镇卫生院、 临桂区南边山镇卫生院、临桂区四塘镇卫生院、临桂区中庸镇卫生院、临桂区茶洞乡卫生院 、临桂区宛田瑶族乡卫生院、临桂区黄沙瑶族乡卫生院。
代表主体议价平台的医疗机构为: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临桂区人民医院)。
临桂区医疗机构直接挂网目录药品联合议价联系人及电话:黄桂红 13617833696。
二、议价时间
2016年10月24日9:00-10月26日17:00止。
三、议价目录品种
具体议价目录品种及每个议价品种采购数量见附件1。本次公布的议价目录为本议价主体本次议价的所有目录,不含全市统一议价的品种,全市统一议价品种的议价通知和议价结果由桂林市卫生计生委官网另行公布。
四、议价和入围规则
具体议价和入围规则见附见2
五、注意事项
(一)请有关生产商按时参与议价,在规定的议价时间内未进行第二次报价的视同放弃议价。
(二)网上议价工作结束后,在规定的议价信息公布网站向社会公示议价结果;最终确定的议价结果在规定的议价信息公布网站进行公布。
附件:1.桂林市临桂区医疗机构关于开展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
直接挂网采购议价药品目录品种
2. 桂林市临桂区医疗机构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
采购议价、入围规则
桂林市临桂区医疗机构联合体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2
桂林市临桂区医疗机构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
采购议价、入围规则
1、议价小组成员分别由药学、医学、管理人员组成。其中分管院长、药学、内、外、妇、儿、医保等至少7人以上成员组成。另设纪检监查小组全程监督。
2、议价药品目录,原则上按桂林市临桂区医疗机构直接挂网联合采购药品目录进行议价。
3、在生产企业第一轮报价时,如产品报价高于五省的最低价时,议价主体给出的建议价为五省中标产品的最低价。生产企业接受建议价并确认后即中标。如生产企业不接受建议价,由企业对产品进行说明并给出最新报价,即进行第二次报价,所报价格由议价小组成员投票决定接受与否,接受生产企业的第二次报价并确定的,则入围;不接受,则掉标(注:票数过半者,视为接受该价格)。
4、在企业第一轮报价时,如产品报价低于五省的最低价时,可以直接确认并入围;也可参照上一标段该产品的中标价,给出建议价。如生产企业接受该建议价并确认,则直接入围。如企业不接受该建议价,则进行第二次报价,所报价格由议价小组成员投票决定,接受与否,接受则入围;不接受,则掉标。(注:票数过半者,视为接受该价格)。
5、原医院目录中药品的生产企业不中标时,如临床不再需要,则直接弃标。如临床确实需要,则按以下规则进行议价。
5.1首选在我区医疗机构使用过、安全有效、临床反馈好的生产企业产品进行议价。议价流程同3、4。
5.2其次选同一药名、规格、剂型的其他原研生产企业或名优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议价。议价流程同3、4。
6、中标药品自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原则上1年内必须保证按中标价格及时供应。如果擅自涨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候选中标企业递补为中标企业。
7、如其他医院采购价格明显低于本议价主体议价价格时,则医疗机构可按其他医院较低价格进行调整。
8、直接挂网采购药品价格实行动态管理,药品因某种原因需进行价格调整的,由议价主体按照上述程序重新议定价格。
9、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桂林市临桂区医疗机构联合体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