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21)9号)和《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2024年第一批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挂网等相关事项的函》要求,现就开展增补挂网的8个疫苗(详见附件)相关信息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维护要求
各有关企业应于2024年4月19日17:00前,使用CA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系统(https://jyjy.hnsggzy.com:4443/login.html),进入基础数据库系统中的“产品信息管理”模块,维护并提交需要增补挂网疫苗资质和价格等相关信息。
二、价格维护要求
(一)在六省中标的产品不得超过最近中标价最低价。已在福建、安徽、广东、江西、广西、湖北等六省(以下简称“六省”)中标的产品,其报价不得超过自《疫苗管理法》实施以来六省最近一次中标价格的最低价。
(二)未在六省中标的产品参考国内其他省份最新最低中标价报价。未在六省中标的产品,其报价不得超过国内其他省份最新的最低中标价格。同时,企业应提交书面承诺书一份(与其他资质一并网上递交),承诺若其他省份出现中标价低于此次增补挂网价,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报新的最低挂网价格,否则将视同为无条件放弃在湖南省的交易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及时做好信息维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维护的,视企业主动放弃本次增补挂网资格。
(二)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企业应保证维护的企业资质、增补挂网资质和价格等相关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如维护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CA办理。自主选择CA的服务办理机构。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12日
(联系电话:0731-8966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