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参与投标,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②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参与投标,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③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交货时,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产品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批准文号”。
【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1.计划备案编号:51011326210200005832
2.监督部门: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308630,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政府中路160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东四路9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83623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2幢4楼
联系方式:谭周菊、周玲玲 028-86661810/65731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周菊、周玲玲
电话:028-86661810/6573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