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论证意见如下: 1.项目采购需求合理,符合相关药物管理规定,无歧视性、限止性和排他性条款。 2.招标公示期内,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延长期内没有新增供应商报名参与。第1包、第2包、第4包、第7包、第8包、第9包、第11包、第12包和第13包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第3包、第6包、第10包只有2家供应商报名。 3.一类疫苗目前只有唯一指定生产厂家。 4.根据《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符合第三条第1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建议第1包、第2包、第4包、第7包、第8包、第9包、第11包、第12包和第13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3包、第6包、第10包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 论证专家:王立超 湖北省荣军医院主任医师(组长) 胡晓雪 湖北省中医院副主任药师 张景宇 武汉市三医院主任医师 周 凤 湖北省中医院副主任护师 范 文 武汉市优抚医院主任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