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16〕76号)和《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7号)等文件的要求,经毕节市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联合议价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18年3月19日起开展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议价目录及范围
毕节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根据《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结合当地疾病谱及临床需求自主选择药品,经议价专家组汇总、审定,确定《毕节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目录》(详见附件)。
欢迎《毕节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目录》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踊跃参与议价,未进入目录的药品和企业,不纳入议价范围。
二、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如国家及省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变动,按国家及省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三、议价方式
依托“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gzyc.gzsggzyjyzx.cn:8020/ ),采用网上议价方式进行。本市组织议价专家分7个议价组分别与对应的投标企业进行议价(分组及议价时间详见附件)。
四、议价流程
(一)议价的发起。议价专家组在议价工作开始后,向目录中的相应投标人发出议价邀请,原则上各议价组按议价分组号由低到高的顺序发起议价。
(二)投标人的报价及议价专家组的还价。
1、同品规3个及以下药品议价的流程:
相同品规有3个及以下药品同步竞争议价时,投标人在网上收到议价邀请后,须在30分钟内响应并进行第一轮报价,逾期未作出响应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议价专家组接到报价后,将根据药品质量、临床疗效、挂网最低价及在我省的上一轮中标价等因素进行回复,接受投标人报价则议价成功,不接受投标人报价的议价专家组可进行还价,并给出还价原因。投标人接到专家组的还价后,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内就议价专家组所还价格作出响应,接受则议价成功,不接受则可继续进行下一轮报价和阐述,超过响应截止时间未响应的视为自动放弃,议价程序终止。每个议价产品,投标人和议价组均有三轮报价及还价的机会。经三轮议价后,议价双方价格达成一致,符合我市入围拟中标药品规则,该产品议价成功。不能达成一致的,该产品议价失败。
2、同品规4个及以上药品议价的流程:
相同品规有4个及以上药品同步竞争议价时,所有投标人在网上收到议价邀请后,须在30分钟内响应并进行第一轮报价,逾期未作出响应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议价程序终止。议价专家组接到报价后,将根据药品质量、临床疗效、挂网最低价及在我省的上一轮中标价等因素进行回复,并给出还价原因;投标人接到专家组的第一轮还价后,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内就议价专家组所还价格作出响应,进行第二轮报价,超过响应截止时间未响应的视为自动放弃,议价程序终止。议价专家组接到投标人第二轮报价后,将根据各投标人药品报价情况结合我市各级医疗机构使用意愿等进行综合比对评估进行回复,并给出还价原因;投标人接到专家组的第二轮还价后,必须响应截止时间内就议价专家组所还价格作出响应,进行第三轮报价,超过响应截止时间未响应的视为自动放弃,议价程序终止。投标人第三轮报价通过计算符合我市入围中标药品规则,该产品议价成功;不符合我市入围中标药品规则,该产品议价失败。
3、若同一议价分组中所有产品均议价失败,议价组可选择再次发起议价或另行组织议价。
五、入围规则
(一)同品规议价药品数达到4个及以上的药品,以采购联合体医疗机构药品选择率(医疗机构药品选择率=选择该药品的医疗机构数/选择该品规所有药品的医疗机构总数*100%,占50%,医疗机构选择情况详见附件)及药品议价价格因素(以投标人第三轮最小制剂单位报价为准,价格最低的得分=50*100%,价格增加1个位次,得分顺减5%,占50%)进行总分百分制评分由高到低排名;同品规议价药品数为3个及以下的,以专家组与投标人议价价格达成一致的数量为基础。同品规不同包装材质分别统计,按以下标准选择药品列入我市入围中标药品。
序号 | 议价目录中同品规药品议价数(个) | 同品规药品入围数(个) |
1 | 1 | ≤1 |
2 | 2 | ≤2 |
3 | 3 | ≤3 |
4 | 4 | 3 |
5 | 5~6 | 4 |
6 | 7~9 | 5 |
7 | 10~14 | 7 |
8 | 15家及以上 | 50%入围(四舍五入) |
(二)议价双方议定的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该产品在全国的最低挂网价格。议价产品在全国均无挂网价格的,议价组可以同议价分组其他产品的最低挂网价格作为参考;若同议价分组无其他产品的,可参考同企业其他规格、剂型、包材产品的价格差比作为参考,上述两种情形均没有的,可由议价专家组根据企业报价进行议价。
若议定价格高于其他药品采购联合体议定价格的,按就低原则实时进行调整。
六、议价时间
2018年3月19日至4月2日,上午09:00至13:00 ,下午14:00至20:00(共计15天,节假日不休)。
七、议价结果公示、公布
议价工作结束后,议价结果将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网上申(投)诉。在申(投)诉处理完毕后,择期对议价结果进行正式公布。
八、其他事项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网上通知的议价时间,准时参与议价谈判。投标人未按时参与议价谈判或未及时响应议价请求的,所涉产品失去议价资格。
(二)议价过程中,投标人必须结合议价产品的生产成本如实报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议定成交的药品价格包含所有税费、药品配送及储藏运输费用,是全市各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也是药款的结算价格。 如果出现低成本报价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围的,一经查实,该投标人所有中标或议价入围产品两年内不得在毕节市挂网采购目录药品议价采购医院联合体医疗机构销售,并上报省、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作进一步处理。
(三)采购周期内,投标人必须按照议定价格保证议价入围中标产品持续充足供应。否则,该投标人所有入围中标产品不得在毕节市挂网采购目录药品议价采购医院联合体医疗机构销售,并上报省、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作进一步处理。
(四)常用低价药品议定的价格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
(五)议价时,投标人须以实际投标的药品规格包装数量进行报价。
(六)带有附加装置(如加药器、冲洗器等)的药品议价所报价格为不含附加装置的价格,附加装置不另行加价。
联系人:谢颖、贺梅、艾东方
联系电话:0857-8296899、0857-8295978
附件:毕节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药品议价采购目录.xlsx
毕节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