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形势下药品短缺问题,保障我市医疗机构药品临床供应,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短缺药品分级储备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7〕7号)和淮医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淮医改办发〔2018〕5号)、市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短缺药品分级储备工作的通知》(淮卫发【2018】167号)等文件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共同组成淮安市市级短缺药品储备工作小组,决定在全市大型药品流通企业中遴选产生市级短缺药品承储企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公开遴选,确定规模较大、管理先进、诚信经营的2家药品流通企业为市级短缺药品承储企业,承担我市短缺药品承储备工作,保障短缺药品有效供应。
二、承储企业条件
1. 在本市承担药品配送的流通企业。
2. 具有规模的药品配送企业且服务优、诚信好。
3. 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愿意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流通企业。
4. 具备短缺药品承储应急预案。
三、提供材料
参加遴选的流通企业应根据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企业资质类相关材料
1. 《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印章,原件备查。
2. 2016、2017两年企业盈利情况。
要求: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印章。
3. 现代化仓储信息管理系统(WMS)、药品仓储自动温湿度监测系统、无线射频系统(RFID)等现代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要求:提供项目建设及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近三年诚信经营,无重大违法失信情况。
要求:提供企业信用审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5. 具有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企业经营相关材料
1. 2017年企业销售情况。
要求:提供相关报表,加盖单位印章。
2. 企业经营品种情况。
要求:提供企业经营品种数量、品规数量等相关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印章。
3. 医药物流中心仓库面积。
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资料,供相关部门核查。
4. 2017年度医疗机构网上采购配送率。
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5. 2017年度配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数量。
要求:提供相关医疗机构名称等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三)其他材料
1. 材料真实性承诺。
要求:书面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格式见附件1)。
2. 2018年短缺药品企业储备目录
要求:企业根据自身承储能力和优势,填报能提供储备的短缺药品品种目录(附件2),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 联系人资料。
要求:提供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以上材料请申报企业于8月31日前提交至市卫生计生委,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联系人:市卫生计生委药政处:王江涛;
电话(传真):83638318;电子邮箱:hawjwyzc@163.com。
淮安市市级短缺药品储备工作小组
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