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16〕76号)《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7号)和《关于印发铜仁市联合限价采购药品目录动态增补工作方案的通知》(铜药联领发〔2020〕1号)等精神,为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保障药品供应,铜仁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发布了《铜仁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关于2021年第一次增加部分直接挂网药品生产企业的公示》,在2021年4月7日至4月9日公示期间,收到3家生产企业3个药品无法正常供应的申请,收到1家生产企业1个药品自愿降价供应的申请。经研究,对无法正常供应的3个药品不再纳入本次采购目录,对自愿降价的1个药品按企业承诺的价格纳入本次采购目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及执行周期
2021年第一次增加部分直接挂网药品纳入《铜仁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第一次议价药品目录》一并执行,执行时间从2021年4月15日开始执行。采购终止周期与《铜仁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直接挂网第一次议价药品目录》一致。
二、其他要求
采购周期内,以上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一票制”或“两票制”。生产企业及委托的配送企业必须在合同采购周期内按照议定价格持续、足量供应药品。否则,将暂停生产企业所有药品在我市的销售。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6-5210709
附件:铜仁市2021年第一次增加部分直接挂网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目录
铜仁市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附件:铜仁市2021年第一次增加部分直接挂网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目录 2021041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