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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所属项目: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品采购项

发布时间: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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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5年09月至2025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结麻所抗结核药品采购 采购内容:抗结核药品;主要功能或目标:全省抗结核药品供应 1.抗结核FDC-HRZE (H75mg R150mgZ400mgE275mg) 或抗结核FDC-HRZE (H37.5 mg R75 mg Z200 mg E137.5 mg) 2.抗结核FDC-HR (H150mg R300mg);需满足的要求:1、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为《采购物品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公司制造生产、原包装、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并完全符合或高于合同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技术性能。 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没有因供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并保证其试剂耗材在正确包装运输、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或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3、如果供方所供货物数量、质量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所供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及费用由供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需方用户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供方承担。 4、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需方用户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收到通知后应10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 5、供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需方用户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双方签署设备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1年。。 300.00 2025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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