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物资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其他属性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01 | 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0.25g | | 口服常释剂型(0.25g) | 粒 | 15727200 | |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驻皖军队医疗机构) | | 最高有效申报价:0.1489元/粒 | |
二、报价要求
交货地址 |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驻皖军队医疗机构)指定地址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按实际要求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物资报价要求 | 必须全部报价 |
发票要求 | 无要求 |
对供应商要求 | 报价有效期 | 90天内价格有效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优质采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输 |
三、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经评审最低价法
四、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不收取费用
五、报价须知
1、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10时00分 2、报价方式:
(1)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youzhicai.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0551-62621132。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的扫描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责任自负。
3、报价须响应条件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中选企业需确保自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日起可向安徽省所有采购人供应 |
3 | 付款方式 | 按实际流程付款 |
补充说明 | 1.申报价即申报企业的实际供应价,应包括税费、配送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2.申报企业须按公布的采购品种规格的“最小计量单位金额”(片、粒、袋、支)进行报价,剂型、包装不做差比。 3.申报企业均应以人民币(元)报价(小数点后保留四位)。 4.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0.25g)申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0.1489元/粒)。 5.申报企业须在报价的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作为报价附件上传至优质采平台,否则为无效响应。 |
六、注意事项
各有关企业: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第一个采购周期现已届满,为继续做好采购和使用工作,根据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9-2)有关规定,现委托安徽省招标集团开展安徽省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第二个采购周期的集中采购工作。
现发布《安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集中采购文件(项目编号:XJ2021-02-0001)》,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参与
注意事项:
1、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价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价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无法报价,责任自负;
3、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电话:0551-62621132;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益民街20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551-62675193
其他联系人:许亮
其他联系方式:0551-62220226 1369653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