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现将部分新增报名挂网药品价格审核结果予以公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看方式
(一)价格审核结果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已提交《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申请表》(以下简称《挂网申请表》)的相关企业也可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通过“药品招标管理-药品挂网申报-公布结果”查看相关药品申报价格审核结果。
(二)在规定时间内已进行信息反馈的企业,可使用CA证书登录子系统,通过“药品招标管理-药品挂网申报-申投诉”查看相关信息反馈的处理结果。
二、其他事项
(一)价格审核通过且公示期间已提交《挂网申请表》的药品,后续将根据企业报名时所申请挂网的平台按要求予以挂网。
(二)价格审核通过但公示期间未提交《挂网申请表》的药品,须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药品招标管理模块-药品挂网申报-待公布结果”页面生成、签署及提交《挂网申请表》。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相关申报数据将被退回至子系统“药品招标管理-药品挂网申报-提交申请”环节,企业可按要求重新提交挂网申请,相关药品将纳入后续挂网批次审核。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