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中药饮片质量,规范中药饮片的采购管理,秉承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采购原则,让患者使用优质道地饮片,确保临床疗效,保障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安宁市妇幼保健院拟以询价采购方式遴选中药饮片供应公司1家,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公司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宁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项目。
(三)项目清单:见附件1:《安宁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品种询价单》。
(四)采购数量:以实际药品计划为准。
(五)付款方式:按医院流程付款。
(六)采购方式:采用询价比选方式。
(七)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达标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影响合同执行的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药品质量及服务要求:
1. 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的相关规定,《药典》中未收载的中药饮片,应符合部颁、省级药品质量标准;或执行国家、省、自治区或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 药品供应商应保证提供合法、合格的产品,若供应饮片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缺陷问题,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承诺书》以及国家药品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药监等管理部门检查出不符合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产生的罚款及相关法律责任应由药品供应公司全部承担。
3. 药品供货商在供货同时提供饮片样品在中药房留样备查,供应商必须交付与样本质量相同的中药饮片,入库验收时如发现与留样不相符的,予以退货处理并更换供应商。
4. 药品供应商应保证中药饮片按时按量供应,对近效期(有限期在6月内)、滞销药品、有质量问题(如发霉生虫)等可进行免费更换处理。
5. 部分中药饮片可根据使用情况提供500g小包装。
6. 药品供货商供货价不能高于同地区、同质量层次、同级别公立医院饮片价格,采购人发现供货价高出时配送企业必须下调相应高出部分。当市场价格下调时,配送企业中标价必须下调相应高出的部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需具有医药配送资质或中药饮片生产资质:具有相关供应药品的销售资质、质量保证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及时提供服务和合格的供应品种。
(7)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封面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响应服务商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 供应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GSP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授权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 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含资质条件、经营运行状况、信誉保证、质量管理能力、药品仓储能力和运送能力、信息化系统等内容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 标准廉洁协议、质量保证协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配送时限服务承诺、退换货服务承诺。
4. 安宁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品种询价单。
(二)响应文件的要求
1. 数量要求:一式二份
2. 密封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封面及内容加盖公章应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密封,密封袋正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方名称、日期等,密封口加盖单位红章;未密封盖章视为无效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 报名:在递交截止时间内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公司视为报名成功。
2. 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9时~10月29日17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3. 递交地点:安宁市连然街道康云路10号安宁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112室(现场或快递均可)。
四、 遴选调研方式:我院将择期组织本院药品采购询价小组人员对收到响应文件进行资质审核及评分,根据《安宁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评价表(附件2)》评分后,按得分排名情况确定供应商。
五、信息发布:安宁市妇幼保健院网站。
联系人: 王老师 叶老师
联系电话:0871-66391072
安宁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