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招标信息> 标讯资讯> 详情

【焦作】河南省焦作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确定药品配送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7年河南省焦作市药品耗材集

发布时间:2017-12-01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河南省焦作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确定药品配送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01日 所属项目: 2017年河南省焦作市标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集中采购联盟成员单位,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盟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确保招标采购结果顺利执行,确保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工作,促进我市药品经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适度集中,避免过度分散,防止垄断经营,有利于形成公平、合理竞争”的原则。现将药品配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生产企业对中标药品的质量、价格、供应和配送负总责,可自行委托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自行直接配送到医疗卫生机构。中标生产企业要与所选定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签署三方药品供应合同,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守省、市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管。药品中标企业申请直接配送并执行“一票制”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以单位资金周转困难、配送单位多、不便管理等理由拒绝。

配送关系一经确定,要保持相对稳定。对于不能及时配送的经营企业,中标生产企业要采取措施或更换配送经营企业。中标企业变更配送经营企业时,要提前30天向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盟提出申请。

二、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应资质,且根据《焦作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方案》要求在焦作市域内纳税的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并具有相应物流管理和配送能力。

三、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有关规定,向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票据(原件及复印件),经营企业对其向医疗卫生机构所提供票据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四、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不得垄断经营,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应委托三家及以上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委托二家及以上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中标生产企业确定的配送经营企业中选择配送企业负责本单位的药品供应,确保临床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五、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尽快确定本单位的药品配送企业,以确保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和“两票制”的顺利推进和实施。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影响中标生产企业、配送经营企业的正常经营商业活动,不得干涉中标生产企业、中标生产企业选择的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三方的相互选择,确保临床药品的供应保障。

附件:1.焦作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合同

2.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1

焦作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合同

甲方(医疗机构名称):

乙方(生产企业名称):

丙方(配送企业名称):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药品购销供应新秩序,维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根据《合同法》和《焦作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经三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采购乙方中标药品并由丙配送到医疗卫生机构。

(二)甲方根据用药和集中采购情况,每招标周期与乙、丙方签订一次购销合同。甲方的实际采购数量与合同采购数量允许有一定数量的差异。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周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周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一次;二级医疗机构可以半月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月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两次。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药品。

(三)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丙方配送乙方的合格中标药品,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四)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天结算药款。

(五)本合同限定为甲方在一个招标周期内的采购品种数量(具体采购需求附后),药款的结算以甲方与丙方共同确认的数量为准,丙方应据实提供发票。

二、乙、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按照《2018年度焦作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盟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药品。

(二)乙、丙方保证按照甲方的需求承担中标药品相关伴随服务,如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中止采购其中标品种。

(三)乙方必须具有满足所有甲方临床用药需求的供货能力,不论甲方药品采购规模大小,乙方均须保证货源充足。

(四)丙方必须具有满足所有甲方临床用药需求配送能力,不论甲方药品采购规模大小,丙方保证配送到位,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或紧急情况用药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8小时。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其配送资格。

(五)乙方全权负责中标药品的质量问题,丙方对配送过程中药品质量负责,乙、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药品资质证明文件。

(六)乙、丙方在药品供应中应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规定,向甲方提供合格的销售票据,并对票据真实性的全权负责。因票据真实性问题引起的后果由票据提供方全部承担。

三、违约处理

(一)甲、乙、丙三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甲方违反“甲方责任”(一)、(二)、(三)条款的,由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纪检、纠风、检察、卫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三)甲方违反“甲方责任”第(四)条款的,逾期仍未结算药款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医改办发出催款通知书,并会同纪检、纠风、检察、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法人进行诫勉谈话,限期做出付款承诺。对甲方其他违约行为的处理,见《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的规定、《焦作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考核管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

(四)乙、丙方无不可抗拒因素,不供货、不足量供货、不及时供货或仅对部分医疗机构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权将情况反映至市医改办及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取消该企业所有中标品种本年度中标及配送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焦作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及配送活动。

(五)对乙、丙方其他违约行为的处理,见《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第四、五章的规定、《焦作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考核管理办法》第二、三章的规定。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焦作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盟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丙方(盖章):

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附件2

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

乙方(生产经营企业):

丙方(医药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丙三方按照《合同法》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甲方因管理不善或因受乙、丙方影响而不执行药品“一品三剂二规”原则及其他相关选择原则,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乙、丙方指定       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委托人或其指定代理人不得作出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医院仓库的正常工作秩序,委托丙方将合格的中西药品、其他医药产品送达相应仓库,如有违犯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及丙方配送资格。

八、乙、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供应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签名: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