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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区】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救治设备储备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项目:2020年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疾病

发布时间: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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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救治设备储备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02日 所属项目: 2020年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品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K-202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救治设备储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A)(B)(C)(E)包招标文件付款方式更正为: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中标人于领取中标通知书10日历天内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号,12个月后无息归还,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30%,(全部货物的30%为采购人储存,剩余70%由供应商代存储)按照供货期限一次性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70%,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检验检测类产品因其储藏和运输的特殊需要,供货商应在除检验检测类产品外的其余货物供货完成前与检验检测类产品厂家签订供货协议,否则第二次合同价款的70%付款不予支付,检验检测类产品根据采购人需求通知供货。 由供应商代存储的货物期限为货物验收合格后一年,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再另行支付。代存代储超过一年时采购人根据余下的货物与供应商另行协商存储费用。 由供应商代存代储的产品,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每批次要求的供货量24小时内完成供货,任何批次的产品自采购人签收货物之日起有效期应不低于18个月(检验检测类产品除外)。 违约处罚条款:如供应商未按照供货期限和供货方式供货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承担合同价款双倍的赔偿(此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满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保定市满城区通济街

联系方式:0312-70714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保定市源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满城区复兴西路与通济街交叉口北行288米路东

联系方式:0132-5576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红静

电 话:1583079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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