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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陈佳,联系电话:0556-5031825。
2、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注:
(1)异议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2)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3)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4)虚假和恶意异议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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