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饮片代煎及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饮片代煎及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上述网站查询渠道的,以最新规定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若投标人是生产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并承诺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提供承诺函);若投标人是代理经营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并承诺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供承诺函)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本项目开启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有关提醒事项如下:
(1)本项目供应商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取得云平台回执、开启当天在开启时间前登陆供应商的账号。
(2)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后提示的时间内使用CA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6号
联系方式:020-66183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20室
联系方式:刘宏慧13929586770(邮箱:liuhh@gcbidding.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晋刚、池锦俊、巫克纯、戚琳、吴松浩、刘宏慧
电 话:刘宏慧13929586770、吴松浩16620576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