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改办《关于印发<河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冀医改办【2017】2号)文件要求:“全省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及城市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药品采购中落实‘两票制’。急(抢)救药品、短缺药品暂不实行‘两票制’;临床必需但使用但使用量较小的药品 ,医疗机构在其网站上对外公示后,可暂不实行‘两票制’;其他药品一并执行‘两票制’政策。”
依据文件要求,现对我院临床必需但使用量较小的药品目录进行公示如下:
序号 | 药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异烟肼片 | 100mg*100片 | 瓶 | 50 | 临床必需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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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精神病医院
201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