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企业:
按照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工作安排,为推动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及药品目录范围
(一)中选产品(详见https://hc.tjmpc.cn:17059/search/show17520.html)。
(二)中选企业清单(详见附件)。
二、企业信息维护
(一)未完成账号新增的企业
请参照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scyxzbcg.cn/)“操作指南”中“药品(疫苗)系统操作指引”的“药品申报企业申报”及《关于四川招采子系统注册认证及原账号绑定操作指引整合的通知》(川药招〔2023〕235号)等相关文件。
(二)已完成账号新增的企业
如发生信息变更,请及时申请变更;如未发生信息变更,无需进行操作。
三、相关要求
(一)企业账号新增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3日。
(二)中选产品无需企业自行维护,中心将按照企业账号维护进度对相关企业中选产品进行导入。请相关中选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企业信息维护工作,若逾期未完成或填报信息有误,将影响中选产品挂网及合同量签订工作。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