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关于印发安徽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方案的通知》(皖卫疾控发〔2021〕42号)、《关于公布安徽省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皖卫疾控免〔2021〕48号)、《关于印发祁门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21版)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现就2021年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只接受省药采购中心平台公示的《安徽省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目录》中非免疫规划疫苗和疫苗持有人。
2.近5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洁、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遴选品种
1、人用狂犬病疫苗2、水痘减毒活疫苗3、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4、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5、流感病毒裂解疫苗6、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儿童型)7、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8、重组乙型肝炎疫苗9、甲型肝炎灭活疫苗10、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11、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 (结合)联合疫苗12、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13、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14、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15、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16、13 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17、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18、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19、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20、腮腺炎减毒活疫苗21、吸附破伤风疫苗22、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23、乙型脑炎灭活疫苗24、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25、重组戊型肝炎疫苗26、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27、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28、冻干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29、重组带状疱疹疫苗(CH0细胞)30、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注:遴选产品先后顺序随机排列)
三、遴选办法
1、由祁门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和交易遴选专家组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2、由祁门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和交易遴选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7名以上单数)投票确定,按得票数从高到低每个品种逐一遴选。
3、疫苗持有人非免疫规划疫苗价格遵循不高于省定的采购价为原则。
4、本次遴选在祁门县卫健委纪检监察部门、疾病控制科监督下进行。
四、参加遴选产品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必须提供疫苗持有人资质文件、疫苗持有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含说明书)、产品报价。如为进口疫苗,应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产品代理协议应确保提供各种资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否则引起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承诺对本次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行为,3年内不能参加祁门县非免规疫苗遴选)。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所提交材料要求为纸质材料。
五、有关要求
1.参加遴选的单位需于3月19日上午11时前将参加遴选的资料送达祁门县疾控中心疾控一科。
地址:祁门县祁山镇新城区新兴西路与学府路交叉口,
联系人:谢嘉嘉
联系电话:0559-4526464,13855990084传真:05594526467。
2.遴选结果在祁门县政务网站公布。
祁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