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精准服务医药企业,根据我局相关工作部署,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自2026年4月1日起设立“医药机构接待日”制度。现将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每月第二个星期三15:00-18:00,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星期三。
具体业务时段安排如下:
15:00-16:00(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相关业务)
16:00-17:00(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业务)
17:00-18:00(其他相关业务)
二、接待地点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二楼212会议室(广场南路101号)
三、接待内容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相关政策(含“双通道”单独支付、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商保创新药落地等);
2.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政策(含病种分组等);
3.其他与医药服务管理处职能相关的业务事项。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