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87号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4〕13号)和《关于做好京津冀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0〕61号)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4月份企业提交的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申请核验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7日-9日。各相关单位可登录系统首页查看核验结果,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