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相关疫苗生产企业:
按照《吉林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吉卫疾控发〔2016〕26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第二类疫苗新增采购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0年第二类疫苗新增采购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于2020年8月26日起正式执行。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实施方案》等文件和通知的规定,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疫苗采购交易系统”开展第二类疫苗网上采购交易工作。禁止网下采购,禁止采购未中标的第二类疫苗产品。
附件:2020年第二类疫苗新增采购结果.xls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