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企业报名、递交材料、资格审核及综合评分后确定《临安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自主价格谈判集中采购目录(第二批)拟成交产品》。现经临安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工作协调小组审核通过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以上目录产品公示期为2018年5月24日至5月30日。
以下5类药品可以未经参加临安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自主价格谈判,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三网合一新平台集中采购进入临安区公立医疗机构(公示目录内已经含有部分企业报送资料的品种,未报送资料的企业生产品种也可以采购):
1.《浙江省临床供应紧张药品采购目录》的药品、《浙江省低价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一)》的药品和《浙江省非主流品种采购目录》内的低价药品。
2.实行国家和省级谈判确定价格的药品。
3.国家和省实行定点生产的药品。
4.注射剂型联动价格低于5元,其余剂型联动价格低于10元的省中标药品。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治疗药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
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或有公示信息错误遗漏,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临安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71-58622662,18119600461。邮编:311300。
地址:临安区人民医院药事管理办公室(临安区人民医院电工楼四楼)。
成交结果执行时间:自2018年6月15日起。
附件:临安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自主价格谈判集中采购目录(第二批)拟成交产品.xlsx
临安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