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YPCG-2022-1)精神,现将企业申报的产品以及分组信息等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7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我中心。
二、相关企业请及时对资质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澄清、维护相关产品医保信息编码标准药品代码信息。
三、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3楼)。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