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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采购】军队采购网肠内营养制剂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2023-JQ20-W1027)

所属项目:2024年军队某部肠内营养制剂采

发布时间: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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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肠内营养制剂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20-W102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匀浆配方类

详见第见第六章第二部分

详见第见第六章第二部分

1

合同签订之日起,供应商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3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采购方指定地点)

2

特医配方类

1

3

特定疾病配方类

1

4

组件类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退换货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360万元(共两年,每年180万,第一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续签一年);

  3.最高限价:360万元(共两年,每年180万)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免征收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免税或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近三年参加军队采购产品出现重要质量问题、采购产品未通过首检、售后服务未满足用户要求及未按承诺履行义务导致被投诉),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七)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

  (九)本次采购是依据现行军队、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与日后法律法规相冲突,以日后法律法规为准,招标人可终止本项目采购,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十)2023年4月1日起,凡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8.64.254.72)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4月1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bzqzyycgzx@163.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黎先生

  办公电话:020-88686222/88686224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黎先生

  联系电话:020-88686222/020-88686224

  邮箱:nbzqzyycgzx@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小姐

  办公电话:020-8868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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