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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医院药品采购磋商公告

所属项目: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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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医院药品采购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07日 所属项目: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医院院标

山西金生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尧都区人民医院委托,对其药品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密封磋商。

一、项目名称:药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JSXZB2020-15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共2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内容(规格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包一:采购部分西药、中成药,选取两家供应商。

预算价:1257174.8元

包二:采购部分中药饮片,选取两家供应商。

预算价:119890.6元

注: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可对其中一包进行投标。

2、配送时间:24小时

3、供货周期:一年

4、交货地点:尧都区人民医院。

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报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2、对报价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供货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货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具有冷链运输条件,并提供其具备冷链运输条件的承诺函。

(4)包一提供的药品须具有“国药准字”标识,包二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对报价人的其它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有以下关联关系的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2)报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①报价人(及其分公司)的信誉信息在“信用中国”(行政处罚名单、黑名单)网站平台查询在以上名单中存在记录或已启动惩戒措施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②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报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报价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五、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报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本项目公告;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彩印件;

(3)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

(4)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2018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7)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最近一年内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金凭据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缴费人员名单且授权代表在名单中体现);

(8)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最近一年内报价人任意一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本公告要求报价人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2、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交两套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其中(4)-(9)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3、符合以上要求的报价人即可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报价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报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报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六、磋商文件发售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4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山西金生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七、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采购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预备会,报价人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公司。

2、时间:2020年4月29日9时30分

3、地点:尧都区政府采购招标大厅(尧都区平阳南街41号尧都区财政局一楼)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磋商开标会议。

八、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与注意事项

1、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报价人关注。报价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3、公告期限: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4日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尧都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63572053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金生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7703471933  13152878054

山西金生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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