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以下简称《公告》)《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 (试行)的通知》(云药监注〔2021〕37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函》有关要求,现将挂网交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的中药配方颗粒,将于2023年7月31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正式启用,目录详见中药配方颗粒信息化阳光挂网(第三批)挂网交易目录
二、交易系统账号
(一)请企业使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交易账号密码。
(二)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办理须知要求办理。
联系方式:0871-65353103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