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制剂生产用辅料、包材等一批(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2(制剂生产用辅料、包材等一批(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3(制剂生产用辅料、包材等一批(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4(制剂生产用辅料、包材等一批(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制剂生产用辅料、包材等一批(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后附银行开户许可证)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制造商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代表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投标截至时间之前近6个月之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4)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本项目谈判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的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需同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合同包2(制剂生产用辅料、包材等一批(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后附银行开户许可证)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药用辅料生产批件及《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备案登记号查询截图及《药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代表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投标截至时间之前近6个月之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4)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本项目谈判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的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需同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合同包3(制剂生产用辅料、包材等一批(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后附银行开户许可证)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药包材注册证》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备案登记号查询截图;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代表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投标截至时间之前近6个月之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4)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本项目谈判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的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需同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合同包4(制剂生产用辅料、包材等一批(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后附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代表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投标截至时间之前近6个月之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3)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本项目谈判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的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需同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关于弃标的说明: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若您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您务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074118923@qq.com告知我们,以便我们正常开展后期工作。
(七)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无偿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四份(一正叁副)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化交易系统上传的一致,用于备案及档案保存。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第五医院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112号
联系方式:029-88621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39号金石柏朗大厦12层1201室
联系方式:029-8751995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祥妍、李娇
电话:029-8751995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