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中医医院计划于2026年4月进行非集采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公开招标,为科学制定招标价格现面向市场开展价格调研。本次询价仅用于招标定价参考,不构成采购承诺或邀标行为。欢迎广大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质及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报价单位必须在新疆有合作单位并能满足我院紧急调货需求。
4.报价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一定的市场业绩。
5.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均是按照1g饮片的价格进行报价,特殊品种按照要求报价。
采购内容
非集采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
预算金额
此次采购预算金额:1100万元
询价原则
1. 公平竞争原则:供应商应独立、真实报价,不得串通报价或提供虚假信息。
2. 质量优先原则:报价须基于符合《中国药典》(2025年版)及《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质量标准。
3. 价格合理原则:报价应包含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包装费及新疆地区配送费用,不得低于成本价。
4. 合规合法原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药品管理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相关规定。
报价文件要求
1. 报价单:按附件清单格式填写,加盖公章(单面打印的盖骑缝章,双面打印的每页盖公章,单位署名处请再次盖章)。
2. 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GMP/GSP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毒性中药饮片经营许可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不得改变附件内容格式及药品顺序,严格按照附件要求报价。(报价文件见附件1和附件2)
1. 提交方式:将报价文件两份密封后邮寄或送至喀什地区中医医院药剂科,另行提供电子版壹份(U盘)并装入密封袋中。
2. 截止时间:2026年3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98-2205897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学府大道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