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药饮片提取及干燥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注:财会[2023]15号文《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 2023 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
(3)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法人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3年9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供应商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中医医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华门2号
联系方式:029-87252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02室
联系方式:029-88319689转8003/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陈工、丁工、邱工
电话:029-88319689转8003/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