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南通市海门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18〕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全链条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苏疾控〔2025〕2号)、《海门市第二类疫苗遴选制度》等文件要求,南通市海门区疫苗管理委员会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南通市海门区2024-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遴选,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南通市海门区疫苗管理委员会提出。
办公地址:南通市海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张謇大道889号,公共卫生服务中心10楼1003室),联系电话:0513—69912209,13773864061。
南通市海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2024-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遴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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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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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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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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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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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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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1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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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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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l/支预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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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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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l/支西林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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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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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1-1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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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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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ml/支预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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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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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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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科院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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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溶后1.0ml/支西林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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