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情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防暑药品采购项目,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应答人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成交候选人推荐如下:
合同包一:
- 单位名称:金华市尖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合同 包号 | 物资序号 | 物资 名称 | 计量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 合同包一 | 1-1 | 霍香正气丸 | 盒 | 15.00 | |
| 1-2 | 仁丹 | 包 | 3.20 |
| 1-3 | 风油精 | 盒 | 2.80 |
| 1-4 | 霍香正气水 | 瓶 | 0.58 |
| 1-5 | 创口贴 | 个 | 0.17 |
| 1-6 | 酒精棉球 | 瓶 | 7.50 |
- 质量:合格;
- 交货期/服务期:满足业务要求;
- 评审情况:本项目2020年7月6日开始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3名。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金华市尖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质量和服务均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且报价合理,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公示期
公示期: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0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三、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址:金华迪耳路458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735709960。
电子邮件:215394815@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