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桂卫发【2015】39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卫药政发【2016】5号)及《百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工作的通知》(百卫药基发【2016】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将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启用,届时,我院将按照新一轮招标结果重新选定药品采购目录内的生产厂家及供应商。为保障药品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制订本院药品生产厂家及供应商的遴选原则。
一、所选定的生产厂家及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供货商应优先考虑一直与我院保持业务关系且伴随服务好的企业。
二、为保持用药的连续性,我院原有采购目录内的药品品种,原则上优先选择质量层次较高,价格适中的生产厂家产品。非我院采购目录内的药品,如遇临床用药需求,确需采购的,按我院新药品种引进程序执行。
三、以我院用药目录为基础,原有采购目录内的药品品种,原则上由原配送商进行配送。如遇配送商未中标或配送商不再与我院续签配送合约的,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定,重新择优选择配送商。
四、按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不低于总药品使用比例60%,采购金额不低于总药品采购金额比例的30%。因而应考虑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确保我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均达标。
五、由于《田阳县公立医疗机构第一批常用低价药品挂网品种议价目录》已不能满足我院临床用药需求,我院常用低价药品品种、采购价格参照已公布的百色市城区七家公立医院议定价格执行。
六、目前与我院签定配送权的配送商共有16家(见附件)。
附件:
序号 公司名称
1 广西广药新时代医药有限公司
2 南宁华御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3 广西联华药业有限公司
4 广西华瑞药业有限公司
5 广西福中堂药业有限公司
6 广西红十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7 广西柳州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8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9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10 广西万国康药业有限公司
11 湛江市港城药业有限公司
12 海南省康裕园药业有限公司
13 广西梧州市杰迅医药有限公司
14 广西纵横药业有限公司
15 广西太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16 广西绿城医药有限公司
田阳县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