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74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精神,现将疫苗生产企业或进口代理商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委托储存配送备案情况予以通告。
附件: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委托储存配送备案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