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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心医院】浙江省金华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招标公告(20230418)

所属项目:浙江省金华市中心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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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金华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G2023-FW5273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

选定家数

1

金华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选定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按实结算(约300万元/年)

招1备1

本项目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良好,无违约情形记录且采购人满意的,经双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可续签壹年,最多续签两次。合同期内若有重大政策变动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同时也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认证生产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无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六)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或邮件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其他资质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名表(详见附件下载)” 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获取请将资料发送至jhygzb@qq.com,联系电话0579-83180811)

(三)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现金或银行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账号:1306226200000168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13:30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东路365号中心医院9号楼5楼大厅)

七、开标时间:2023年4月26日13:30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中心医院9号楼会议室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金华市中心医院官网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552266

(二)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项目报名、质疑联系人:包女士       联系方式:0579- 83180811

财务、中标通知书、发票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79- 83182152

合同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579- 83180511

项目咨询联系人:汪先生   谢先生   联系方式:0579-8318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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