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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三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我市集采药品及耗材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海南省三亚学院校医院药品供货资格

发布时间: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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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三医保〔2022〕113号


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政策落地惠民,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对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采药品及耗材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2月上旬(具体以收到专项检查告知书时间为准)

二、检查对象和时间范围

(一)检查对象

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中抽取10家(检查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时间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一)各批次中选药品的替代药品使用情况;

(二)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同通用名不同厂家)使用情况;

(三)非中选产品采购量占比(同通用名非中选产品采购量/该通用名药品总采购量);

(四)线下采购占比(医疗机构实际药品采购金额-平台采购额)/医疗机构实际药品采购金额;

(五)落地耗材使用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检查是贯彻落实“查破促”的具体举措,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充分认识检查的重要性,认真抓好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检查要求落实到位。

(二)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精神,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检查组请托干预检查工作,影响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以查促改,举一反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强化整改落实,研究制定有力措施,边查边改,并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推动工作取得成效。

(四)请各定点医疗机构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填写《联络员信息收集表》(详见附件2),于12月1日16:00前将WORD版和盖章扫描后的PDF版发送至邮箱:sanyaybj@163.com。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30日

(联系人:周艳霞,联系电话:8823080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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