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青海省公立医院增补和备案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信息进行变更的函》的要求,现就青海省公立医院部分药品挂网采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函中更正的药品信息,以更正后的信息为准,更正前涉及的药品及规格不再纳入本次挂网采购范围。
2、本次药品信息更正后需参加报名的企业请于2018年6月14日17:00前至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千家福家居对面))递交相关资质,具体要求见《关于开展青海省公立医院部分药品挂网采购的公告》。
3、参加我省公立医院部分药品挂网采购申报药品不涉及药品信息更正的企业,报名截止时间仍按《关于开展青海省公立医院部分药品挂网采购的公告》的要求执行。
附件:《关于对青海省公立医院增补和备案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信息进行变更的函》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药品采购中心)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