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根据《渝川蒙鄂滇藏陕宁联盟地区关于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公布渝川蒙鄂滇藏陕宁联盟地区关于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等规定,开展渝川蒙鄂滇藏陕宁联盟地区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湖北)中选企业及其供应清单品种集中申报和信息维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品种
未在我省采购平台挂网或需要维护信息的渝川蒙鄂滇藏陕宁联盟地区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湖北)中选企业及其供应清单品种。相关企业及其供应品种清单见附件。
二、申报和维护方式
相关企业登陆湖北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药品采购准入系统”中“产品信息管理”模块进行信息申报和维护。
三、申报和维护时限
申报和维护系统于2022年10月31日17:00开放,11月3日17:00关闭。
四、相关工作要求
对未挂网的供应清单品种,相关中选企业需选择“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类别,并根据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
对已挂网的供应清单品种,相关中选企业需核准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信息维护。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