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关于提交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有关材料的通知》和《关于完善“两票制”界定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挂网公示第五批“两票制”认定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2日,具体认定结果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节假日及非上班时间除外),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业务一科。
二、联系方式
电话:0791-88130800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239号510室。
附件:2018年江西省“两票制”视同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子公司认定结果(第五批)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26日
生产或集团性企业设立商业公司的“两票制”认定结果公示(第五批)
|
序号
|
生产企业
|
经营企业
|
认定结果
|
1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藏莱美德济医药有限公司
|
视同生产企业
|
2
|
国药集团武汉血液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视同生产企业
|
3
|
成都普什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骁健医药有限公司
|
视同生产企业
|
4
|
山东省惠诺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康馥源药业有限公司
|
视同生产企业
|
5
|
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斯达药业有限公司
|
视同生产企业
|
6
|
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正大医药有限公司
|
视同生产企业
|
7
|
陕西顿斯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利诚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视同生产企业
|
8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华纳大药厂医贸有限公司
|
视同生产企业
|
9
|
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康恩贝医药有限公司
|
视同生产企业
|
10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科园信海(北京)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
|
视同生产企业
|
|
|
|
|
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子公司的“两票制”认定结果公示(第三批)
|
序号
|
集团公司
|
子公司
|
认定结果
|
1
|
江西汇仁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江西汇仁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分公司
|
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