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医保〔2022〕117号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的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为我省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9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1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43号),表明“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硫化氢”,“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经研究,该企业违背在申报材料中作出的承诺,违反《福建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FJ-YPDL2021-1)》有关条款,决定取消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中选资格。
特此公告。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