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采购包2: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2.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经销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消毒产品,供应商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描述: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非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描述:非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针对采购文件: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针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8121930762 ;联系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望鹤路二段75号二楼。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西充县财政局。联系科室:西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6863878,联系地址:西充县南田路7号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506。。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