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荔县中医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大荔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荔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招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20031002
三、采购人名称: 大荔县中医医院
地址:大荔县西三环商贸大道中段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1592903702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联系人:吴静
电话:15706086299
传真:无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大荔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招标项目1项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项目自用
采购预算: 253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是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齐备、合格有效;具备所投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2、必须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1-3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3-11 09:00:00至2020-03-1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大荔县同州路荔龙驾校东邻二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需现场购买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23 14:30:00
2、投标地点:大荔县大荔宾馆二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4-23 14:30:00
4、开标地点:大荔县大荔宾馆二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706086299
2、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