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营市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JW-DYSRMYY-202401
项目名称:东营市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1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营市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核医学科引进了SPECT/CT设备。该设备的检查需要使用放射性药品及相关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 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以下资质材料:3.1.1.《放射性药品及配送服务生产许可证》;3.1.2.《放射性药品及配送服务经营许可证》;3.1.3.《辐射安全许可证》;3.1.4.药品相关批准文件:《药品注册(再注册)批件》或《药品注册证书》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3.1.5 需提供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药品运输单位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放射性药品及配送服务的道路运输活动需符合《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之要求。3.2. 如供应商为受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的还需提供:3.2.1.《放射性药品及配送服务经营许可证》;3.2.2.《辐射安全许可证》。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报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3.6供应商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3.7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请登陆金卫电子招投标一体化平台(https://jw.sdwszb.com)或微信小程序(金卫电子化招投标),进行网上获取。 (2)为获取文件时请上传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上传。 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营市人民医院八角楼一楼109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药品最高控制单价之和。
2.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3.招标文件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
4.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相关信息,或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营市人民医院
地址:东营市南一路317号
联系方式:连先生 0546-8901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与凤凰路交汇口东南角一楼116室
联系方式:钱珊、齐鑫瑜 15621883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珊、齐鑫瑜
电 话: 15621883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