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群众用药,规范药品购销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江山市中医院就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采购
二、项目内容: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及相关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同时必须是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行为。
3. 投标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企业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投标企业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4.投标企业必须是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地点及要求
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25日17:00时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医院门诊四楼药剂科
3.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70-4032030
4.投标人领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及标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与开标
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14:00前
投标地点:江山中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14:30
江山市中医院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