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咸宁市医疗保障局的委托,于2019年09月24日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1.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六、授予合同 ”—“34. 中标结果公示”中的
“34.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结束后,将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58.52.132.225:8081/xnweb/)、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网站(http://www.sfcxwh.cn)进行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 则视为无异议或放弃异议权。 ”
更正为:
“34.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结束后,将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58.52.132.225:8081/xnweb/)、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网站(http://www.sfcxwh.cn)进行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2.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中的
“27.2. 依照有关规定,货物或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三种基本方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所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更正为:
“27.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所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3.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投标函 ”中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及“开标文件”。”
更正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六份)及“开标文件”。”
4.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特此公告!
招标人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咸宁市医疗保障局(负责本次项目的招标事宜)
联 系 人:上官征
联系电话:0715-8182984
2.采 购 人: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与中标企业签订并执行配送业务合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B座1003室
联 系 人:肖宏远 王祖琪
电 话:13986103282 0715-8893960
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