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中有关专项调整事项处理意见的函》要求,现对8月30日发布的《关于公示注射剂挂网药品专项调整审核结果的通知》涉及部分集采注射剂药品开展价格确认,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对平台挂网的集中带量采购注射剂药品中涉及“单支挂网价高于2元,第3位小数进行去尾”后价格低于原中选、备供最小制剂价格的产品(详见附件),可对单支挂网价格第3位小数进行去尾、也可进位,且应为全国最低挂网价。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15日18:00。
(二)申报流程:
如企业需对第3位小数进行进位操作,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国家、省际联盟注射剂挂网药品专项调整价格确认”项目递交申请,同时提供全国最低价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相关产品均按照第3位小数去尾挂网。
三、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7188588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96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