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工作,保障非免疫规划疫苗质量和供应,现就2024年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所有参与遴选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必须是在四川省药品和医疗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中标的疫苗生产企业和品种。
二、参加遴选疫苗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
(四)申报产品的GMP证书、产品说明书、产品证明性文件;
(五)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疫苗销售方或配送方的冷链配送能力、贮存与运输冷链管理资质或相关证明文件;
(七)质量保证协议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八)廉洁承诺书;
(九)签订合同签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留样;
(十)产品的代理证明等;
(十一)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装订成册。
三、遴选程序
(一)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企业向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企业、产品资料等资质。
(二)珙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评审组对疫苗生产企业(委托推广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遴选的资格。
(三)由珙县卫生健康局在疫苗遴选评审组成员中随机抽取组成当年度遴选评审组,开展现场评审和遴选工作。县纪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全程参加监督。
(四)评审组成员投票确定入选疫苗及厂家,现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对经评审列入我县采购目录的供货疫苗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并确定我县当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最终采购目录。
四、有关要求
(一)有意向参加遴选的企业需于2024年8月7日下午18时前将企业产品资料送达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规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胡娅;联系电话:0831—4318907。
(三)地 址:四川省珙县巡场镇狮子街50号。
特此公告
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