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云药监注〔2021〕37 号)、《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云医保〔2022〕92号)、《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和相关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巧家县人民医院对非集采中药配方颗粒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参与的公司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采购项目:巧家县人民医院2024年非集采中药配方颗粒询价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采购合作期限:1年。
4、供货地点:巧家县人民医院。
5、采购药品目录:见附表 。
6、配套服务: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调剂设备、包装、信息服务、调剂人员培训、劳务)。药品目录所供产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或省级标准,符合《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要求,保证中药配方颗粒安全有效、可及。
二、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正常营业;
(六)提供服务承诺书。
四、有意参与本项目询价投标的公司,请于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巧家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3楼采购办。
五、报名的公司请携带相关资质材料和公章,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资质材料如下:
1、药品生产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出具的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公司资质审核通过后,由医院工作人员向已报名的公司现场提供《巧家县人民医院2024年非集采中药配方颗粒询价采购报价表》(电子版),请前来报名的公司自行携带U盘拷贝。
六、公司在参加现场报价时,需提前将《巧家县人民医院2024年非集采中药配方颗粒询价采购报价表》的“公司报价”填好,打印后将纸质版加盖公司公章,将电子版拷贝到U盘,然后将纸质版和U盘用密封袋进行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公司公章。公司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电子版与纸质版报价表上的数据一致。
七、公司所报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得高于医院控制价,也不得低于医院控制价的80%,以单克饮片单价报价(饮片克/ 元)。
八、参与竞价的公司请于2024年3月2日9:00准时到巧家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六楼大会议室参与报价,逾期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巧家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采购单位:巧家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曾雨罡
联系电话:0870—7127285
手机:13658705415
巧家县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