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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广东省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所属项目:2016年广东省惠州市疾病预防控

发布时间: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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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7日 所属项目: 2016年广东省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标(441300...

本项目启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网上提交参加开标人员、谈判响应供应商法人网上审核报价、网上提交投标报价、二代身份证投标签到、网上开标功能(此项目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必须提交电子唱标),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的谈判活动。交易平台在网上投标相关环节向谈判响应供应商发出短信提醒,该短信仅为温馨提示,以谈判响应供应商在交易平台上进行网上操作为准。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惠公易采【2016】279号)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采【2016】279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不分包。

二、采购预算和报价方式

(一)采购预算:人民币:2859987.00 元

(二)报价方式:按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报价

(三)报价要求:未按报价方式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由评委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备注:投标人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情况,需要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进行声明,并自行承诺出具《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可以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

(二)符合性检查:

1、响应供应商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2、响应供应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

3、响应供应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

4、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5、投标有效期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

6、谈判响应文件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7、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响应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8、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2016年12月07日08时30分至2016年12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方式:通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谈判响应供应商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点击“网上交易服务大厅”,点击“政府采购”进入政府采购网上交易服务窗口,查阅《办事指南》栏目的“操作指引”了解申领数字证书(广东CA)、网上招投标的操作要求。

2、谈判响应供应商在《登录&注册》栏目点击“注册”立即成为临时会员。数字证书(广东CA)办理咨询电话:0752-7121031。谈判响应供应商办理完成审核手续成为正式会员进行网上投标活动,可以参加该项目投标

3、报名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www.gdgpo.gov.cn/)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020-83188500,83188586)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

五、缴纳保证金时间和方式

(一)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自2016年12月07日08时30分至2016年12月19日17时30分。谈判响应供应商通过对公网上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中国工商银行对小额(一般是5万元以内)划转在周未不受影响,跨行划转由于受人民银行在周未不转帐的影响,因此,谈判响应供应商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对公网上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小额)在周未不受影响,跨行不能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对公网上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窗口在周未不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7000.00元,谈判响应供应商在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帐号。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响应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已报名本项目。谈判响应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谈判响应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四)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系统无法识别投标缴纳保证金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谈判响应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请访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登录系统自行核对保证金是否有效。系统自动核对谈判响应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交纳时间以及是否从谈判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等相关情况。若发现上述情况均满足,但是系统仍视为无效,请自行检查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企业基本帐户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帐户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及时在系统上修改企业基本帐户并上传开户银行的依据文件,并再重新汇入投标保证金。系统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按“原渠道返回”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

(六)为确保保证金缴纳有效,请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三天到银行缴交保证金。成功缴纳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达系统为准,逾期视为谈判响应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六、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一)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12月07日08时30分至2016年12月19日17时30分。

方式:通过系统提交。网上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未完成递交的电子唱标文件予以退回,此后递交的电子唱标文件不予接收,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0日14时30分至2016年12月20日15时00分。

方式:在开标现场提交。在开标会议之前投标签到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没有递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七、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15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

(三)开标方式: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由系统自动开标。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在现场监督下开标。

(四)开标当日,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该项目被授权人)必须带上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进行网上投标签到,缺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进行投标签到,交易平台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交易员和随同人员在网上递交电子唱标和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上预先进行了网上提交,未在交易平台提交的交易员、随同人员不能参加开标会议。

(五)响应供应商应尽量提早2-3天进行网上投标,避免在网上递交电子唱标和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进行相关投标行为,以防止因银行下线、网络延迟、加密递交时间过长造成交易平台无法接收。

八、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73008

(二)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惠州市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何运花

联系电话:0752-7121034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6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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