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881-004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盖州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4-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商务部分”中评分因素“检测设备”项,评分标准更改如下: 投标人或生产企业具有完整的质检设施,质检设备完善:配置①高效液相色谱仪,②气相色谱仪,③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④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上述四种设备齐全得满分8分,每缺少一种设备扣2分,最低扣至0分。每种设备,须提供设备照片、原始购买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发票购买方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或生产企业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提供以上材料清晰可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多家生产企业供货、且提供生产企业的证明材料时,每种设备必须所有生产企业都能按要求提供,方可对该设备给分,否则该设备不给分)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4日16时3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9039632进行咨询。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开标大会期间,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投标人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开标当日,投标人必须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一直在线,如有对投标文件澄清要求,将线上发起或采用电话通知;如因投标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采购项目如果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可能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盖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盖州市西城办事处
联系方式:0417-6776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9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桐博、王天甲、郭琳、崔岩、郭志权
电 话:024-23389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