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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2014年度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配送企业报名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4年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1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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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2014年度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配送企业报名的通知
信息来源: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06日 所属项目:

各药品企业:
为了保障我省2014年度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工作顺利推进,根据《江西省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实施方案(2014年版)》,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药品集中挂网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1日至11月19日(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范围
参加全省所有县级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交易(包括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常用低价药品、廉价短缺药品)的经营企业均可以报名。
  三、报名地点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四、报名条件
(一)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
(二)集中采购活动报名开始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以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处理结果为准。
(三)2011年以来有经营假药记录的企业,不接受其报名。经营假药记录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为依据(“行政处罚通知书”作为举证材料时须加盖设区市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公章)。在江西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不接受报名。
(四)满足“阳光医药”信息化建设要求(详见赣医药监察办字〔2013〕10号)。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凭证或中心开具的缴款收据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按《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配送企业申报资料》(见附件1)的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在平台中已有登录名的配送企业可继续沿用原登录名,无登录名的配送企业由中心统一注册,报名时领取。
(三)申请配送基本药物的企业必须提供当地药监部门出具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并100%核注核销和在江西区域内有药品仓库的证明。
(四)履约保证金。为保证江西省药品挂网集中采购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参加江西省药品挂网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企业需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
(一)缴纳标准:
1、配送企业按选择配送设区市的数量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每个设区市(含省属)1万元标准收取,最高金额为5万元。逾期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者,将不能参加网上采购配送活动。
2、已参加网上采购活动的配送企业,中心开具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据可作为本次缴款凭证,并按标准缴纳不足额的部分,不必重复缴纳。缴款收据遗失的,必须提供公司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二)缴纳方式:被授权人自行到指定银行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暂不开具发票,凭银行缴款凭证和报名回执单到中心财务室开具缴款收据。采购周期结束后,未违反规定的,凭缴款收据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三)收费单位及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14316501040000354
开户银行:农行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京东支行
联系电话:0791-88329405
服务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519号江西省肿瘤医院门诊十三楼

附件:
1、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配送企业申报资料.doc
2、关于履约保证金收据遗失的情况说明.doc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11月6日

附件 关于履约保证金收据遗失的情况说明.rar
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配送企业申报资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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